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职工申请:职工凭支取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由专管员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打印《省直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连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3、“中心”审批:“中心”审核单位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和单位印鉴是否齐全、提取申请书的金额是否准确,并进行审批。
4、办理提取: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已办理联名卡的,资金转入职工名下联名卡内;未办理联名卡的,由会计科办理转账手续。
河南省直的住房公积金现再已开通手机APP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省内其他地方还是按照以上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