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各个民族的传统婚姻风俗差异很大。一般菲律宾人多半是自由恋爱结婚。在农村则流行男青年弹吉他用歌声向他所倾心的姑娘求爱。在恋爱中,男子多赠给女方化妆品、水果、花束等,花的颜色以白色和桃色为佳,茶色和红色乃属禁忌之色。结婚仪式都在教堂中举行。
菲律宾穆斯林人的婚姻由父母决定。男方须通知媒人向女方家庭提出求婚,并交付聘金。婚礼仪式由伊斯兰阿訇主持,并举行盛大宴会款待客人。这里实行早婚制,少女十二三岁便被视为已达结婚年龄。
土著人的婚俗多种多样。居住在北吕宋高山地区的伊戈罗特人的婚约主要有两种方式,父母主婚或在女屋里自由试婚。一般来说,较富裕的家庭,为了使自己的家庭的财产地位不致旁落,在儿女幼年时甚至在母腹中,即由双方父母作主订婚。到了十四五岁时,便正式成婚。如果婚后一方表示不满意,只要女方尚未受孕,便随时可以离开,男女另找对象并不受人指责。一般家庭则实行自由试婚,试婚时期,如果不能生育;随时可以分开。由于这些民族认为结婚的最大目的就是生儿育女,因此,在青年男女正式结婚前,接连试婚好几次的现象屡见不鲜。巴交人允许多偶婚,婚姻多半由父母包办。经常是表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堂兄弟姐妹则禁止通婚,如果有后一种关系的人要结婚,必须做一些“预防”措施和仪式,如将一些贵重物品丢人海中。黑矮人的男子求婚,必须以弓箭射通女子安置在远处的竹筒,如果没有射中,说明男子没有能力养活妻子,就难以达到求婚的目的。 居住在菲律宾巴拉望岛山区的巴塔克族人,至今仍流行“招标结婚”的习俗。每逢结婚季节到来的时候,村长就把未婚的男女召集到一起。女的盛装打扮,头戴花朵,胸前排着串珠。男的则带着猪、鸡、衣服、现金以及其他物品。当他看中“心上人”之后,就把携带的这些彩礼奉献到她的面前。女的根据彩礼的多少,决定“中标者”。一旦有人中标,数日后即举办婚礼。婚礼很简单,双方的父母和亲戚聚集一堂,以抽纸烟表示祝贺。
巴塔克族现有5300多人,男女大致各占一半,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女子并非一生只属于一个男人。如果出现更有经济实力的竞争者,她会毫不犹豫地离开现在的丈夫去同新的“中标者”结婚。因此,对巴塔克族人来说,婚姻关系只是暂时性的。越是惹人喜欢的女子,投标者就越多,妻子投靠的新丈夫,态度也很坦然,感情上没有什么不愉快的。正因为如此,巴塔克族人未曾发生过因婚姻纠葛而引起殴斗伤人之类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