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必须有明确的住所并与企业安全承诺书上承诺的住所一致);
四、 平面图:1.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2. 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3. 设备布局图;
五、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六、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七、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八、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九、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1. 房屋、土地产权证明;2. 租房、租地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土地产权证明;3.环保证明(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达标鉴定报告等);4.取水证明;5.食品安全承诺书注:新设立企业和迁址、改扩建企业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