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服务中心集中远程催收。逾期1天(含)以上的贷款,由总行短信平台自动发送还款提醒;总行客户服务中心集中开展自动语音催收。
2、个贷中心属地电话催收。逾期5天(含)以上的贷款,由属地个贷中心实施电话催收。个贷中心催收人员应告知借款人其贷款逾期天数、逾期金额及逾期后果等信息。电话催收完成后,催收人员应及时将相关催收资料录入C3系统。
3、逾期处置操作。借款人出现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等合同约定违约事项时,在个贷中心履行属地电话催收职责后,原则上经营行应在逾期后5(含)到10个工作日内,处置质物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