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请假事由而定。如果是病假、产假等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享有的假期,不以用人单位的批准为前提。但如果是事假,由于目前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如果合法制定的单位规章制度中对此有规定,应遵守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