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社会福利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范围具有普遍性;目的具有公平性;具有政府主导性。
特征:
1、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
2、社会福利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
3、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
4、社会福利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