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