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账的基本要求
―、设置四本账每个单位都要建四本账,分别是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各账的数量装订方式、负责人。
二、 真实、完整性《会计法》规定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 整。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私设会计账簿。各单位应当 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 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 登账要求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登记账簿 时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只能按 规定用途使用,如改错、冲账、登记负数赤字等。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 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 上半格空白,以方便改错时用;在下半格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