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是民间传说中的一位壮族歌手,聪慧机敏、歌如泉涌、优美动人,有“歌仙”之誉。人们对刘三姐无比喜爱,有关她的故事与记载很多,更是将每年的三月三当成节日来纪念她。2006年,经国家考证研究,决定刘三姐的故乡为宜州市。
“三月三”,是壮族地区最大的歌圩日,又称“歌仙节”,相传是为纪念刘三姐而形成的民间纪念性节日。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每年的这一天,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及其他各地都要举行盛大的歌节。歌节期间,除传统的歌圩活动外,还要举办抢花炮、抛绣球、碰彩蛋及演壮戏、舞彩龙、擂台赛诗、放映电影、表演武术和杂技等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另外,各种商业贸易、投资洽谈等活动亦逐渐增加,形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新风尚。届时,岭南壮乡四海宾朋云集,歌如海,人如潮。那不绝于耳的嘹亮歌声,寄托着人们对歌仙刘三姐的思念和对丰收、对爱情、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