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职工.
2、尚未享受政府低保待遇,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对这些职工,在核实其困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同时,工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经政府救助后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者,可按脱困处理)。
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职工。 困难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