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征缴税款,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款。
海关征税时,应在单证审核、货物查验、价格审定、税则归类、税款计征、货物放行等环节上做到正确无误。海关在审单时应做到全面审核,重点突出。对于货物的名称和规格、原产国别、成交价格、成交条件、成交币制应作为重点核实。海关在审定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认真审定成交条件,并按有关规定计算完税价格。海关确定货物税则归类时,应了解货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税则归类。
海关计征税款,应在核实货物的完税价格、税号、适用税率、成交货币和适用汇率的基础上进行。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税款交付指定银行。如果第十五日为法定节假日,期限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