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办指的是节约用水办公室。
其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用水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政策考核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并审批办理用水许可证。
3、按照定额标准,对用水户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包括自备水源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下达节水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城市用水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填报各项统计报表。
5、指导、配合用水单位开展节水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组织交了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