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驾从事史,官名,亦称别驾从事,简称“别驾”。汉置,为州刺史的佐官。
隋初废郡存州,改别驾为长史。唐初改郡丞为别驾,高宗又改别驾为长史,另以皇族为别驾,后废置不常。宋各州的通判,职任似别驾,后世因以别驾为通判之习称。因其地位较高,出巡时不与刺史同车,别乘一车,故名。魏、晋、南北朝沿设。别驾为州府中总理众务之官。
长史最早设于秦代,当时丞相和将军幕府皆设有长史官,相当于秘书长或幕僚长,将军下的长史亦可领军作战,称作将兵长史,(著名的班超即是将兵长史),除此之外,边地的郡亦设长史,为太守的佐官。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一》。其后魏晋南北朝时州郡官员底下多设长史。唐代州刺史下亦设立长史官,名为刺史佐官,却无实职。但大都督府的长史则地位非常高,相当于上州刺史,甚至会充任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