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产的流程为:
1、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如果房地产的卖方有意将房地产拍卖业务交于拍卖行,拍卖行也有意承接该拍卖业务,在卖方向受理拍卖业务的拍卖行做出明确委托之后,双方签定委托协议书;
2、勘测评估房产,拍卖行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批文、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并进行现场勘察;
3、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
4、公告拍卖信息;
5、拍卖登记;
6、交纳保证金;
7、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
8、成交之后,现场竞买成功后,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应立刻交纳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的协助下与委托人签定拍卖房地产的转让合同书,协助买卖双方做好房地产权属转移和登记等各项工作,以最后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窗口受理单为止拍卖过程才告最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