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间除了过年过节亲戚朋友间互赠礼物之外,平时往来应酬也携带一些礼物,俗称“带夥手”。至於带什麽,不但要看对象、应酬的目的和自己的经济条件,而且要注意禁忌。在台湾,有些东西是不能做“带夥手”的:
毛巾不能。台湾民间丧事完毕後送毛巾给吊丧者,用意是吊丧者与死者从此断绝往来。台湾有“送巾,断根”或“送巾,离根”的俗语,即送巾有永别之意。因此平时不能以毛巾做“带夥手”。
扇子不能。扇子用於夏季扇凉,一到秋天,便是“秋扇见弃”了。台湾民间有俗语:“送扇,不相见。”基於此种心理,扇子亦不可做“带夥手”。
刀剪不能。刀剪会伤人,更易使人想到“一刀两断”、“一剪两断”,做“带夥手”万万不可。
甜果不能。甜果即年糕,台湾民间每逢过年,甜果为祭祀必备之物,只有守孝者不得蒸甜果。若以甜果做“带伙手”,会使人联想到丧事,自然不可。这一习俗发展到今天,一些不做甜果之家,有时也接受人家的甜果,不过得付象徵性的钱,表示是买的,以避禁忌。
粽子不能。丧家在习惯上,既不蒸甜果,也不包粽子,所以粽子也不能做“带夥手”。
鸭子不能。这是专对“月内人”而言。妇女分娩後一个月内称为“月内人”,台湾“月内人”通常吃的是麻油鸡、猪腰仔、猪肝等“热性”食物,而鸭子“性冷”,不宜“月内人”吃食。且台湾民间有“死鸭硬嘴闭”、“七月半鸭仔,不知死期”等俗语,所以对“月内人”不能以鸭子作“带夥手”。
雨伞不能。台语“伞”与“散”同音,若用雨伞做“带夥手”,难免会引起对方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