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全市总面积4054、7平方公里。
1、战国(前3世纪),阳春为百越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兵第一次南征百越下岭南,置南海郡,阳春地属之。
2、三国吴赤乌元年(238年)置莫阳县,属高兴郡,为阳春地建县之始。
3、晋太康元年(280年),撤高兴郡,莫阳县属高凉郡。今阳春境北部为苍梧郡临允县地。
4、隋开皇十年(590年),撤销阳春郡,阳春县属高州;龙潭县改称铜陵县,分甘泉县置西城、流南二县,均属端州。
5、武德五年(622年),恢复西城县,属春州;撤销勤州,将富林县并入铜陵县。不久,西城、流南二县并入阳春县。
6、乾元元年(758年),春州仍领阳春、罗水二县;勤州由富林徙治于铜陵,又称铜陵郡,领铜陵、富林二县。
7、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春州,阳春、罗水、流南三县改属恩州。
8、熙宁六年(1073年)废春州,把铜陵县并入阳春县,阳春县属南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