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如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保险公司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同时根据查勘员要求到派出所或者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证明》,无法出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不予以受理赔付。
三、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六、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