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没有年龄限制。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护照,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三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