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居曲江县者,自称为“本城人”。“本城人”过去结婚要请四次酒,这是与众不同的。
在结婚之日的前两天,男家就要摆“入厨酒”,请“厨官”操办酒席。 这是小型酒宴,参加者仅是男家的直系亲属及厨师。
第二天请的是“妆房酒”。 这一天,女家将6箱6笼嫁妆送到男家,由男家设宴款待女家客人。男家亲戚女眷作陪。入席后,人们面对丰盛的“十碗头”筵席,不能随意举杯起筷,而要由本席年长者将十样菜平均分给各人,用主人备好的莲叶包好,散席之后带回家中。她们在酒席上吃的只是菜汁捞饭。
第三天是婚礼正日,男家要摆“结婚酒”,大宴亲朋。饮“结婚酒”的客人很多,自然使新郎忙得晕头转向,知交老友也就不能痛饮深谈。
男家便在新妇三朝回门的次日再摆一次“酬客酒”,宴请他们。这次酒宴是整个婚礼四次酒宴的高潮,新郎大忙已过,而且宴请的都是亲朋挚友,主客便可开杯尽兴,往往便会出些“洋相”,成为日后的笑柄。
这四次宴请,实属铺张浪费。解放前,一般要花600至800大洋, 相当于中等水平6口之家两年的生活费用。这种习俗,在解放后已逐渐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