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亲
男女双方在介绍人的安排下非正式相看,叫做“小见面”。若双方同意,男方便请媒人带着礼金及酒、肉、烟、糖、衣料等礼品到女方家商量订婚,然后由男方择日请女方到男方家正式见面,称“大见面”,男方要送给女方金银首饰、衣物等礼品,这天男方的亲友都来贺喜。“大见面”之日起,男女双方都改口按对方的身份称呼对方的父母及其家人。每逢重大节日,男方要请女方到自己家,并赠送彩礼,称“叫媳妇”。交往一段时间后,若双方有感情,同意结亲,便可协商结婚事宜。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订亲礼金的数额不断增长。20世纪80年代,一般为500-1000元,90年代起为1000-6000元,有的送6600元、8800元,以图吉祥,90年代后期至进入21世纪,一度时兴10001元(寓万里挑一之意)、15010元(寓万无一失之意)。
二、娶亲
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后,男方便请人“看日子”、写娶帖,娶帖注明结婚时日、迎送女客忌讳的属相、新娘上下轿的时辰和方向等,由媒人或另外请人携带礼品到女方家“下娶贴”。20世纪90年代起,时兴男女结婚前照婚纱相。娶亲前一天,男方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友,晚上则张灯结彩,鼓乐齐名,称为“响门”。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带车辆到女方家迎亲,俗称“娶媳妇”。接亲用车辆,20世纪70年代前,一般用马车,后来逐步改用拖拉机、汽车,90年代后期起,一般由六辆或八辆轿车组成车队迎娶新娘。
至女方家后,由女方家长辈陪席招待新郎,然后给新郎披红挂花,新娘事先开脸(用线绞去额头、脸上的汗毛)、梳妆,待新郎就餐后,身着婚纱一起上车,一路有锣鼓、唢呐等助兴。一般由女方家安排两名小童随车同行,称“押轿”,20世纪90年代起,时兴由两名未婚女子做“伴娘”。车至男家后,锣鼓、鞭炮齐鸣,新郎先下车,然后由两名专门“接媳妇”的妇女接新娘下车,后来也时兴由新郎抱新娘进家。新娘进门时,门楼上扔下火烧、红枣、糖果之类,称为“扔火烧”。门楼上放两块用红纸包裹的新砖,中间压两双用红纸包裹的筷子,意为“龙凤呈祥”、“快生贵子”。
新郎新娘进门后,到天地堂前,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然后入洞房。晚上新郎的伙伴和青少年皆进入洞房尽情嬉闹,俗称“闹房”。第二天早上,新娘的父亲或兄长来接新娘回娘家,称为“回门”,住一、两天后送回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