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家人说:“山歌是第一个媒人。”此话一点不假。壮族男女青年从认识到完婚,都在山歌中进行。有人戏为“山歌婚姻”。素昧平生和男女青年,他们用山歌结识,传情:男:“初相会,难称呼,妹在哪个山头住?无路可曾识妹屋?” 女:“初相会,我俩歌友来称呼。妹在白云山顶住。无晴(情)相见也模糊!”风吹马尾千条线,高机打布万条纱,不知哥你叫什么,不知何处是你家?”……
要是姑娘有意,第二次见面就送一双亲手做的布鞋给对方。男的则回赠毛巾一条,袜子一双。经过了解,双方情投意合,男方便到女方家去求婚。如果女方父母同意,就送男方一双布鞋和一匹布。
订婚时,双方交换庚书,商定完婚日期。婚期到了,男方邀请几位女歌手(须是姑娘)去接新娘。女方也按对等人数请几位女歌手送新娘。迎队伍一到,立即遇到女方歌手的挑战。先在饭桌上对唱,饭后,有些小伙子也参加进去,大家一直唱到第二天早晨。
新娘被接到男家,新郎的长辈就说:“良辰到了,快用歌声谢谢送亲的歌手吧。”于是男家的歌手唱开了:“多谢了,多谢诸送亲来。不是春风化细雨,哪有百花满寨开。”
他们时而唱传统歌词,时而即兴编唱。对了一阵后,男方推一位小伙代表新郎,女方推一位姑娘代表新娘,互问互答,把对歌推向高潮。
照壮家习惯,新郎新娘要在完婚后的第四天才能同居,第二天新娘要随送亲歌手们回娘家。在送行途中,双方还要对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