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工作过程中,还有家里的亲戚朋友,都被问过这个问题,哎,张医生,你说我吃了感冒药(中药、避孕药、激素药等) ,我还能生孩子吗?
第一个问题:吃错药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几张图。
孕期服用沙利度胺止吐药后出生的海豹宝宝
怀孕期间服用四环素类抗生素会导致胎儿出现四环素牙。 第二个问题:吃药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人们不确定自己吃的药有没有问题,网上的信息不可靠,去医院也不知道看什么诊所。 去医院应该怎么办? 那么我告诉大家孕妇板蓝根,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去优生遗传咨询门诊。
第三个问题:用药对宝宝有什么具体的影响? 宝宝还能要吗?
用药时的胎龄与损伤的性质密切相关:
①受精后2周内,受精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作用为“全部”或“无”:“全部”是指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 “无”是指胚胎继续发育而没有异常。
②受精后3~8周,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 胚胎开始分化和发育。 接触有害药物后,可产生形态异常和畸形,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 据说,受精后15-25天的神经组织、21-40天的心脏、24-46天的四肢和眼睛等都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
③受精后9周至足月,是胎儿生长、器官发育、功能完善的阶段。 只有神经系统、生殖器和牙齿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的分化、发育和增殖达到妊娠晚期和新生儿期的最高峰。 在此期间接受药物治疗后,由于肝酶结合功能差,血脑通透性高,易对胎儿造成损害,也可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低出生体重和功能行为异常。
具体解释:
受精卵着床初期,即受精后2周内,由于受精卵尚未与母体组织直接接触,仍处于输卵管腔或宫腔分泌物中,该阶段的用药对其影响不大。 药物作用于囊胚的前提是药物必须进入分泌液中一定量才能发挥作用。 如果药物对囊胚有极大的毒性,它可能会导致非常早的流产。 受精后3-8周为药物致畸期,是胚胎和胎儿器官高度分化、快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阶段。 此时孕妇服药,其毒性可干扰胚胎及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可能引起组织或器官畸形。 妊娠12周后(从末次月经开始)至分娩,胎儿各器官已形成,药物的致畸作用明显减弱。 由于神经系统在整个怀孕期间持续分化和发育,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能会持续存在。
胎儿血液和母体血液通过胎盘屏障在胎盘内进行物质交换。 胎盘屏障包括合体滋养细胞、合体滋养细胞基底膜、绒毛间质、绒毛毛细血管基底膜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5层,通过渗透、扩散和主动细胞转运在母胎之间选择性保护。 物质交换。 在胎儿发育的后期,由于许多位点的细胞滋养层和一些位点的合体滋养层丢失,胎盘屏障变薄,变成一层薄薄的细胞质。 孕妇用药后,大部分药物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妊娠早期胎儿的器官尚未发育完全,功能不完善或无功能。 它们不能很好地分解药物,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容易在体内蓄积,影响各脏器的发育。 妊娠晚期,胎盘变薄,有利于药物的吸收和转运。
第四个问题:孕期哪些药不能吃?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FDA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的致畸风险程度不同,将其分为5类:
怀孕期间的药物类别
2、有人做过调查,中国孕妇孕期常用药物比例如下:
药品品种、分类及成分比例统计
3、从表中可以看出,中药和中成药是孕妇的首选药物,占用药例数/次的43.59%; 其次是叶酸类和维生素类药物,占比16.03%。 通常,除了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中药会导致流产外,大多数中药都被错误地认为比西药更安全。 但在实践中发现,一些常用的中药也是孕妇禁忌和/或慎用的。 如板蓝根可直接刺激子宫平滑肌,大剂量可导致早产。 板蓝根注射液还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应慎用; 但柴胡、黄连、大青叶等药物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评价。 所用的西药大多属于B类药物孕妇板蓝根,少数使用C类药物(如庆大霉素、曲安奈德、黄体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D类药物(丙基硫氧嘧啶)。 X类药物(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利巴韦林)应引起注意。
孕期安全用药的国内外证据
4. 国内药品说明书提供的孕期用药依据比美国FDA的分类要简单得多,也不够明确。 例如,美国FDA分类中维生素常用量为A级,超量为D级; 维生素C、D在国内药品说明书中都有,维生素B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模糊,会对医生的用药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对于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医生遵循什么标准也不得而知。 再比如,甲硝唑在美国FDA分类中属于B类,有明确的使用指南,因为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现象,国内药品说明书中的所有甲硝唑都统一标注为孕妇禁用。 但是,在人类大量的临床资料证实,在妊娠早期应用并没有增加胎儿的致畸率。
综上所述,不同的药物具有不同的致畸性,作用于不同的组织靶点,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需要了解药物的种类,并查阅相应的药物说明书和文献资料。
第五个问题:孕期可以外用药吗? 在相同的致畸剂量下,短期接触很少引起致畸,但长期慢性接触会导致致畸风险显着增加,因此孕期用药时间应尽量缩短。 一般来说,照射剂量越大,对胚胎和胎儿的危害就越大。 由于胚胎对有害因素的敏感性高于成人,因此当暴露剂量尚未对母体产生明显影响时,可能已经对胚胎产生不良影响。 偶尔服用小剂量的药物通常不会增加先天缺陷的风险,这取决于服用药物的时间长短和服用量。 药物说明书中提到的情况通常发生在长期服用大量药物时。 当然,也不排除少量个别药物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孕周的不同,有些孕妇可能需要局部用药,例如:皮肤病(皮肤过敏、妊娠相关性皮炎等)的外敷、鼻炎的喷雾治疗、口腔疾病的局部麻醉(包括拔牙) ) 。 其实按照以上原则,这些外用药物是不会有问题的。 局部剂量通常较低,通过皮肤进入血液的吸收也较少,因此不必担心。 喷剂用于治疗鼻炎是有原因的,因为局部鼻粘膜吸收起作用,通常药物浓度很低。 我们都知道智齿在孕期容易出现炎症、牙龈肿胀等情况。 如果牙痛难以忍受,就需要治疗或拔牙,但牙医会以打局部麻醉剂为由拒绝手术。 其实,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一次性麻药剂量小,理论上对胎儿不会有任何影响,可以分方向使用。
因此,用药咨询需要考虑用药时间和暴露剂量,综合分析。
参考《妇产科学》第9版围产期危险因素与胎儿及新生儿脑损伤:孕期用药对胎儿神经系统发育的影响[J]. 分析[J]. 中国产前诊断杂志(电子版),2012(01):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