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婚是专对于女子而言,纳西语称“命兴各道”,意为姑娘上人家,是姑娘主动到男方家中成婚。跑婚者有自己的意中人,但由于父母不同意,或给她另择婆家等原因,自己采取主动,使婚姻变成既成事实。跑婚是一种秘密行动,有双方事先约好的,也有女方一怒之下临时决定的。或趁上街,跳舞之机去跑婚;或密谋策划,谨慎行事的。一旦跑婚成功,男方家长中便请族中长辈,主动到女方家陪礼道歉,请求女方父母宽恕,承认这桩婚事。这种说客极善于言辞,且具威望,既要充分肯定女方的好人品,又要适当表现男方才貌相当,极力推崇这桩既成婚姻为老天安排的美满姻缘,谁拆散都是罪过之类。这时候,女方父母情知无奈,木已成舟,生米做成熟饭,但碍于面子,一般要表示极大的愤慨,摆出不可通融的样子。有时还会提了斧子到男方家中寻衅闹事。但通常情况下,父母们总要考虑到现实,在闹过以后,给予默认,追认。因为父母们知道,对任情的女儿不加理睬,便会降低女儿的身价,同时也降低自己的身价,会被人瞧不起,女儿要受人欺负。所以,他们要利用对方道歉的有利机会,或指使母亲暗中来往,承认这桩婚事,并补办婚礼,以示明媒正娶。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男人们总要扮演僵硬的角色,他们是权力与尊严的象征,永远不可侵犯。
由于这些原因,跑婚者只带一点换洗衣服,似乎全然不顾,一走了之。但事后,该给她的陪嫁物,一样不会少,亲家依然是亲家,姑爷更是岳母的掌上明珠,而民间舆论,对跑婚者非但不轻视,反而视为勇敢者。新婚夫妇自然更珍惜他们奋斗得来的爱情,所以,跑婚一般以良好结局告终。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象丽江这样一个婚姻不自由的地方,跑婚比殉情是一个进步。它不仅使非法婚姻合法化,而且对社会更具挑战性,更具积极性。因为殉情的勇敢仅仅是对生命的藐视,而跑婚的勇敢是对权威和传统的挑战。你不让我办,我偏要办给你瞧,看你能怎样。这一反抗行为,对于视死如归的纳西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念之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