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龙门县东北部的瑶山,距县城18公里。有45个自然村,约7千人。
蓝田瑶族虽已讲汉语,但还保留着该民族的不少风俗习惯,信仰峒主爷,最有代表性的是“舞火狗”。
相传瑶族峒主年幼丧母,其父用母狗奶水喂养他。因此,狗对瑶族有育人之恩,所以崇拜狗图腾。
每年八月十五,蓝田乡以村寨为单位,举行舞火狗活动。这天,各村未婚女青年都上山割藤条,摘黄姜叶。晚上,姑娘们头戴草笠,在手臂、胸、腰、腿上,用藤条、黄姜叶组成树叶衣裙,遍插点燃的香火。然后按高矮列队,请回峒主爷叩拜后,列队歌舞,再到村溪旁,将饰物、香火弃水中,洗净手脚,以示弃除邪恶。男青年则放鞭炮助威。
最后,各村队伍向不同村的异性开展对歌择偶。歌者出口成章,问答机智,通宵达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