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但是孕期用药不当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影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超过 90% 的孕妇在怀孕期间服用过各种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违禁药物。出生缺陷儿童中,有2%~3%是药物所致,其余大部分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所致。孕期用药应慎用。
孕妇和胎儿通过胎盘进行物质交换。大多数药物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尤其是一些大分子和小分子的脂溶性药物更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吸收。此外,由于胎儿肝脏发育不成熟,药物代谢酶缺乏,药物解毒能力低,胎儿肾小球滤过率低,药物及降解产物排泄延迟,故药物易在胎儿体内蓄积。所以药物很容易影响胎儿。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用药时胎儿的发育阶段,不同时期用药的后果是不同的:
1、受精前至妊娠第4周结束:在此期间,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有“全”或“无”。“全”是指有害药物能破坏全部或部分胚胎细胞,导致胚胎提前死亡,造成流产;补偿修复受损细胞,胚胎仍可继续发育无异常。因此,这段时间属于用药的安全期。如果药物确实影响受精率,植入前会自然消除。
2、妊娠第4周至第9周:这个时期是胎儿的重要器官,如中枢神经系统、心脏、眼睛、四肢等开始形成的时期,也是对药物最敏感的时期。胎儿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致畸形。
3、从怀孕第10周到分娩:这一时期是胎儿生长发育和功能完善的阶段,但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仍在继续分化。当接触有害药物时,可能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功能行为异常和早产。
孕期用药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用药一定要注意胎龄大小,怀孕前3个月慎用。能用能停的药物不宜用或停,能用或不用的药物尽量用。可以延迟的治疗应该推迟。当治疗不可避免时,应尽可能使用对药物代谢有明确描述的药物。
2.根据药物对胎儿可能影响的不同程度,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能单独使用的避免联合用药。
3.应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尽量采用最低有效剂量,用药时间尽量短。分娩时应考虑对新生儿的影响。
4.当孕妇病情确需使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使用孕妇用药,根据病情随时调整剂量,停药及时。
为保证孕期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孕期用药参考标准和孕期安全用药评价方法,并对孕期用药实行分级制度。目前我国西药临床使用参照美国FDA孕期用药安全分类。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的结果,评价药物对人体的安全性,分级标准为:
A级:已证实该类药物对人体胎儿无不良影响。只有少数药物属于这一类,如甲状腺素、叶酸、维生素等;
B类:动物实验证明无害,但在人体上尚无充分证据。临床上常用的抗生素大多属于乙类药物;
C级:动物实验证明对动物胚胎有害,尚无人体相关研究。如常用的抗结核药物,这类药物只有在对胎儿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D级:有明确证据表明对胎儿有伤害。如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剂量维生素等。虽然有害,但服用后对孕妇绝对有益,孕妇有严重疾病或有死亡威胁时可以考虑;
X类:动物或人体研究表明可引起胎儿畸形孕妇用药,该类药物禁用于已怀孕或将怀孕的患者。如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等。药品说明书中列出了药品等级,有些药品还有两个不同的风险等级,一个是普通剂量等级,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申请时可以参考。
孕期使用中药也需要格外谨慎。应用主要基于古代中医对孕期用药危害的认识。但是,在历代重要医学文献记载的妊娠禁忌中,不同文献之间存在诸多差异。乌头、附子、巴豆、元川、大戟、水蛭、马蝇、蜈蚣、雄黄、雌黄、牵牛花、麝香等宜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