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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讨论反腐的人多起来了。在众多反腐的观点中,最有名的立场是主张“从制度上反腐”。持这种立场的人多认为,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制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如果没有良好的防腐制度,仅靠一时的动员,未必能长久,且易陷入“人治”的窠臼。
“制度反腐”这一说法,表面看来很有道理。但细想之下,却又觉得不着边际,无从下手。首先,任何制度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要依赖人来运行。在中国社会里,人、人际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风气,对于制度能否发挥作用至关重要。其次,在官场内部,也盛行各种风气;每一个单位、地域、部门、阶层,每一个领域,均可能有自己的风气,即潜规则。我们千万不要小看风气的力量。事实证明,在中国社会,一种风气一旦形成,再强大的制度罗网也容易被它撕破。
有人把希望寄托在法治上,认为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然而,持这种想法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一旦司法真的独立了,政府再也管不着它了,就立即存在着如果司法机关腐败怎么办的问题。事实上,在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里,任何权力机构都可能腐败;这时让某个机构脱离政府干预,成为反腐败的最高权威,这个权威也可能演变成新的腐败源头。有人把“分权制衡”当作解决腐败的有效制度,殊不知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分权制衡的结果却是国民经济长期被几个巨型集团所控制,而且是打着“民主”和“法治”的旗号进行的。
把反腐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制度,以为只要大胆引进某种全新的制度即可创造奇迹,是天真的想法!
然而,上述分析丝毫不是说不需要制度防腐,也不是说不需要对权力的监督、制衡。我只是想提醒人们,奢谈制度不如探索制度之路,重视制度不如研究制度之基;究竟什么是中国文化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我们也不能仅凭几个西洋政治学概念来画饼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