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记者在江西省资溪县采访时发现,当地有餐馆、酒楼偷偷宰杀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猕猴,偷食大雁、獾猪、竹鼠等受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当“野味”还足以让不少人垂涎三尺的诱惑下,偷偷宰杀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必然存在一定的市场。因此,人们也似乎意识到,要保护野生动物,除了明令禁止非法捕杀外,还要靠抵制消费。只有断了野生动物的非法贸易链条,才能真正做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然而,要让人们普遍认识到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生灵,人类星球的成员,也是全球生态系统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关乎生态平衡,关乎人类的生存环境,恐怕还有待于人类文明的“进化”。所以,江西省资溪县一家名叫老娄龙虾的野生餐馆已经开了十几年,可见生意兴隆。
但是,280元一斤的猴肉,800元一个的猴头,也不是普通消费者享受得起的口福。那么,这些“门口停满了车辆,前来吃饭的人络绎不绝”的野味餐馆,是不是只是在做有钱人的生意?在“非富即贵”的语境下,几乎也可以这么说。就像这家已经开了十几年的“老娄龙虾”野生餐馆,收银台旁挂着抚州市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的牌子。
也许央视记者和笔者一样,觉得一块“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的牌子,挂在专营野味的餐馆里,会不会是假冒的,用来“拉大旗作虎皮”?但看来不像。店主告诉央视记者,“这个牌子是三公消费办公室颁发的”。记者似乎还是不信,又问什么是“三公消费”?店主一点也不含糊,答道“公款吃饭,公款旅游,公款用车”。这家野味餐馆“主要是做单位上的生意的”。“所以有一批固定的熟客,每次有好的野味,只要一个电话食客们都会如约而至。”
说实话,笔者对央视记者发现这些野味餐馆没多大的意外。在见利忘义到几乎要谋财害命的市场博弈中,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都面临着威胁,保护野生动物难免会退位于保护人类这种高级动物。然而,有涉“三公消费”的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力就算无碍政绩,但充当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链中的消费主流,就不是监管上的疏忽,而是有点为虎作伥的意味了。
这或许可以解开这些宰杀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野味餐馆,为何十几年来经久不衰的原因。一家挂着“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牌子的野味餐馆,不要说担心有关部门的检查,可能连想举报的人都会三思而行。
行文至此,突然觉得那些通过行为艺术宣传环保的人是多么的可怜。你们忍受着被人唾骂“不要脸”的委屈,可能是想用抵制皮草来保护野生动物。殊不知对此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正在吃猴肉、喝猴脑。那些不幸的猕猴,成了公务定点消费的猿。人类自以为是的“文明”,把人类以外的其他自然生长繁衍的动物冠以“野生”,但当“文明”公然吞噬“野生”的时候,是不是更暴露出一种野蛮?而那块挂在野味餐馆里的“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的牌子,是不是更增添了野味餐馆里的“野味”?而这股“野味”,正是从那些权力阶层中透露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