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宁彝族回族自治县的苗族男女青年中,流传着一种传统的恋爱方式——踩月亮。这里的踩月亮与黔东南的“游方”大同小异。
踩月亮就是每当清风明月时,小伙子们拿着芦笙或木叶便走出家门,三三两两地来到山坡或高地上,趁着皎洁的月光,吹起动听的芦笙、木叶。优美动听的乐曲呼唤着寨内的姑娘出来赏月,颇有点“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味道。小伙子的芦笙或木叶吹过三遍之后,仍不见姑娘的面,就说明姑娘已有对象或不喜欢这位小伙子,小伙子也不必再吹,若在吹则被认为不礼貌。
乐曲如呼唤来的姑娘,二人可通过对歌交谈。次数多了,就产生了感情。感情通过对歌来诉说,爱慕之情通过歌来倾吐。等到二人情意相通时,也就是有了感情基础,可互赠礼物表示定情。一般地说,小伙子送给姑娘的礼物是木梳、口弦或银器之类,姑娘回赠的是自己亲手织绣的花布带等。
这种恋爱方式是在月光下进行的饿,故叫踩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