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浪鼓是我国传统、古老的乐器和玩具,出现于战国时期。拨浪鼓的主体是一面小鼓,两侧缀有两枚弹丸,鼓下有柄,转动鼓柄弹丸甩动击鼓发声。鼓身可以是木的也可以是竹的,还有泥的、硬纸的;鼓面用羊皮、牛皮、蛇皮或纸制成,其中以木身羊皮面的拨浪鼓最为典型。 早期的拨浪鼓是乐器而非玩具。
最早的拨浪鼓被称作“鼗”(táo)。战国时期产生的鼗作为打击乐器,依靠摇动时双耳自击发声,发声的节奏轻重、音律高低、声音大小都不容易控制,不能圆满准确的完成复杂的鼓点。鼗,多用于历代宫廷雅乐,在演礼仪式中属常用乐器。《书经·益稷》上说:“下管鼗鼓、合止柷敔。”证明鼗经常与鼓、柷、敔等礼乐一起演奏。《书经》注释中又说:“鼗属堂下之乐”,即在乐曲后半部演奏。《周礼·春宫·小师》上说:“掌教鼓、鼗、柷、敔、箫、管、弦、歌”。可见拨浪鼓与箫管弦等乐器具有同等并列的地位。
发展至宋代的拨浪鼓已经在三个领域出现,一是礼乐之用;二是商业之用;三是儿童玩具。历代礼乐中都有鼗,宋代当然也不例外。商业之用则是指“货郎鼓”,民间货郎一般是持拨浪鼓招徕顾客的。与此同时,拨浪鼓也成为深受儿童喜爱的玩具。在南宋李嵩的《货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画中的拨浪鼓,造型颇为考究,鼓柄做成葫芦把,鼓形如罐,双耳较特殊,类似皮条,持柄摇之,皮条抽打鼓面发声。还有“四层拨浪鼓”由四个由小渐大的小鼓,逐个叠摞在一起,相间转向90度。每个鼓各有弹丸做的双耳,鼓下设光滑精致的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