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彝族山区的青年,谈恋爱有规定的场所即姑娘房。姑娘长到十六、七岁时,就要离开父母,搬到姑娘房去住,白天回家干活,晚上就在姑娘房织麻纺线,挑花绣朵。有小伙子来相会时,陪坐谈天。楚雄彝族认为在家中谈情说爱是不礼貌的,必须在姑娘房进行。
姑娘房也是相亲的场所。姑娘赶歌会去了,母亲必须煮好招待未来女婿的饭菜。青年们在歌会上互相认识后,如果男方中意,很快就派人来提亲,若是男方在短期内没有动静,那就算吹了。男方提亲,女方可以拒绝。无论哪方不愿意,都只有等到下一次跳歌会上再另作选择。
按照风俗,适龄女青年参加跳歌会必须领一个小伙子回家,才算有本事,同样,男青年参加歌会也以被姑娘约走为荣。倘若一个人去,一个人回,全家都不愉快,旁人也看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