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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选在6月4日这天在欧盟总部宣布,欧盟委员会决定从6月6日起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
德古赫特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欧盟过去9个月中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进行了细致的法律调查。欧盟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两个月,从6月6日至8月6日,该阶段的反倾销税为11.8%。欧方期望中欧双方能够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找到解决方案。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欧方将从8月6日起,在随后的四个月时间里,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平均税率为47.6%的临时反倾销税。
德古赫特透露,8月6日开始的第二阶段,欧方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37.2%至67.9%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他表示,在此期间与欧方配合的中国光伏企业将被征收较低的反倾销税,与欧方不配合的中国光伏企业则将被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今年12月初,欧盟将最终决定是否向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随即在北京指出:“太阳能光伏摩擦涉及中方企业重大利益,是最大的一起贸易救济案件,资金规模大,涉及就业人数多,对中方影响巨大,商务部会同行业协会和企业全力应对。”
姚坚称,此案涉及中国20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占中国对欧出口总额的7%左右,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的80%左右,关系到中国上千家企业的生存和40多万人就业。如欧委会执意征收反倾销税,不仅对中国企业造成重大影响,也会对欧盟企业造成重大影响。